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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推进并网型微电网建设

时间:2017-08-02 09:56:00  来源:中国能源报

两部门推进并网型微电网建设

为推进电力体制改革,切实规范、促进微电网健康有序发展,建立集中与分布式协同、多元融合、供需互动、高效配置的能源生产与消费体系,推动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建设,7月2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推进并网型微电网建设试行办法》。


《试行办法》明确,微电网是指由分布式电源、用电负荷、配电设施、监控和保护装置等组成的小型发配用电系统。并网型微电网通常与外部电网联网运行,且具备并离网切换与独立运行能力。


《试行办法》要求,微电网须具备微型、清洁、自治、友好等基本特征,并应适应新能源、分布式电源和电动汽车等快速发展。电源以当地可再生能源发电为主,或以天然气多联供等能源综合利用为目标的发电型式,鼓励采用燃料电池等新型清洁技术。其中,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占比在50%以上,或天然气多联供系统综合能源利用效率在70%以上。


根据《试行办法》,微电网内部的新能源发电项目建成后按程序纳入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补贴范围,执行国家规定的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政策。


同时,《试行办法》鼓励各地政府对微电网发展给予配套政策支持。鼓励微电网项目单位通过发行企业债券、专项债券、项目收益债券、中期票据等方式直接融资,参照《配电网建设改造专项债券发行指引》,享有绿色信贷支持等。并要求省级能源管理部门应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微电网所在地区需求侧管理政策,探索建立微电网可作为市场主体参与的可中断负荷调峰、电储能调峰、黑启动等服务补偿机制,鼓励微电网作为独立辅助服务提供者参与辅助服务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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