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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电力发展“十三五”出台:逐步向市场主体放开增量配电投资业务

时间:2017-07-18 08:53:00  来源:人民网

安徽电力发展“十三五”出台:逐步向市场主体放开增量配电投资业务

从安徽省能源局获悉,近日,安徽省出台了《安徽省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明确了积极发展清洁能源、有序发展燃煤火电、加快建设智能电网、不断优化调峰能力、深入开展节能减排、大力实施民生工程、着力提升创新水平、持续推进体制改革等八项重点任务。


《规划》明确提出,到2020年,全省发电装机容量达到7760万千瓦,其中:火电6000万千瓦,占77.3%;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达到1760万千瓦,占比约22.7%,比2015年提升10.2个百分点。预计2020年非化石能源发电量260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达到11.8%,比2015年提高6.1个百分点左右。


规划指出,“十三五”期间,安徽省应积极发展热电联产,加快现役机组升级改造。科学编制热电联产规划,结合城市热网建设、工业园区发展、小锅炉替代等,统筹建设高参数、环保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热电联产项目。推进电力行业科技进步,淘汰煤电机组落后产能50万千瓦,有效降低煤耗和污染物排放,30万千瓦及以上现役燃煤火电机组全部实现超低排放。


与此同时,持续推进电力体制改革,实现电力产业健康有序发展。按照积极稳妥、有序推进,统筹规划、市场导向,保障民生、安全可靠,节能减排,科学监管的基本原则,稳妥推进全省电力体制改革。加快推进电价改革,做好输配电价测算和监审工作,分步实现公益性以外的发售电价由市场形成;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提高电能利用效率;完善市场化交易规则和准入退出机制,建立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制度,实现电力市场公平有效竞争;组建安徽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对现有的电力交易中心进行股份制改造,实现交易机构进一步独立;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建立优先购电和优先发电制度,实现除优先发电权以外的非调节性发电计划基本取消;稳步推进售电侧改革,通过试点示范,逐步向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放开增量配电投资业务,调动社会各类资本参与配电网建设的积极性,有序向社会资本放开配售电业务,实现配电售电多元化竞争;加强自备电厂监督管理,完善清洁能源和分布能源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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