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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售电侧改革试点获批 电改步伐继续加快

时间:2017-03-16 10:07:00  来源:中国能源报

江苏:售电侧改革试点获批 电改步伐继续加快

日前,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和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了《关于同意江苏省开展售电侧改革试点的复函》,江苏成为继广东之后,今年第二个获批售电侧改革试点的省份,江苏电力体制改革步伐继续加快。


根据复函附件《江苏省售电侧改革试点方案》,此次改革将继续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体制架构,有序放开输配以外的竞争性环节电价,有序向社会资本放开配售电业务,多途径培育市场主体。同时,坚持安全高效原则,严格按照供电安全和节能减排要求,优先支持能效高、排放低、节水型发电企业,产业政策鼓励、单位能耗、环保排放达到或优于国家标准的电力用户参与售电侧改革和市场交易,鼓励市场化竞购绿色电力。


《方案》明确,江苏上年度年用电量在4000万千瓦时且用电电压等级在35千伏及其以上的符合试点条件的电力用户,以及其他已参与双边协商直接交易的用户,可以直接与发电企业交易,也可以自主选择与售电公司交易,或选择不参与市场交易。《方案》将电压等级由早期试点各省要求的110千伏放开至35千伏,还明确准入电力用户的电压等级将适时放开至10千伏,扩大了改革红利的惠及面。


《方案》还规定了市场交易的基本模式,包括批发和零售交易,可以通过双边直接交易、交易中心集中交易。定价方式可以自主协商、集中撮合竞价或者协商与竞价相结合。通过市场交易形成价格,并按照国家电改工作部署,逐步缩小政府定价的发用电比重,扩大市场定价的发用电比重,鼓励政府定价电量自愿参与市场交易。


在《方案》的具体实施方面,江苏售电侧改革将分成三个阶段,即局部试点、推广应用、全面放开。其中,推广应用阶段将于2018至2019年展开,在江苏省13个设区市各选择2至3个具备条件的区域进行配售电改革试点,同时探索园区型区域电网运营模式,并尽快完成省级电力交易中心股份制改造,最终于2020年全面放开江苏省内售电业务和增量配电投资业务,建立市场化的辅助服务分担机制和区外电力交易。


根据国家发改委公布的信息,全国注册成立的售电公司已有约6400家。售电侧改革试点的推进,丰富了江苏省电力交易市场的交易主体,并将与其他改革试点工作相互促进。早在2012年,江苏即开展电力直接交易试点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果。国家能源局相关数据显示,江苏今年将继续扩大电力直接交易规模,今年已完成1000亿千瓦时双边协商交易合同的签订,这一数字占到江苏省2016年省内发电总量的21%。


此外,江苏还于2016年9月开展了电力竞价交易试点工作。作为华东地区首个开展电力竞价交易试点的省份,江苏于2016年9月13日开展首次竞价交易,达成交易电量50亿度,创下当时国内成交量记录。江苏省能监办、经信委计划于今年3、4月再完成300亿千瓦时的平台集中竞价交易,市场化电量比例将继续扩大。


据统计,2016年,在国家电网经营区域内,市场交易电量同比增长58.8%,市场交易电量占售电量比例达到22%。在南方电网区域,2016年1至10月,各省省内市场化交易电量占网内售电量19.5%。国内某电力交易中心相关负责人透露,今年全国市场交易电量占售电量比例或将达到三成甚至更高。


作为改革的让利方,煤电企业在市场电量占比提高、燃料价格高企的环境下承受着较大压力。“江苏省今年市场电量占比肯定会超过三分之一。”江苏某火电厂副总经理表示,“值得欣慰的是,江苏省开展竞价交易后报价相对理性,电厂让利幅度在可承受范围之内,没有引起严重的恶性竞争。”


2月24日,江苏省完成了今年首次电力集中竞价交易,总成交电量25亿千瓦时,成交统一出清价差为-0.026元/千瓦时。此次集中竞价交易共有178家电力用户和27家发电企业参与报价,129家电力用户与24家发电企业最终达成交易意向,成交笔数200笔。随着售电侧改革推进,未来售电公司也将参与到集中竞价等交易活动中,市场活力将进一步得到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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