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引领电力设备行业新成长首都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代理”用户购电是个啥道
据公开报道,2017年北京地区电力直接交易工作拉开序幕,2月10日,随着《2017年2月北京地区电力直接交易结果》发布,首都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2月电力直接交易组织工作完成。
此次交易是继2016年电力直接交易之后,再次以首都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代理郊区非居民用户的形式开展,以挂牌交易方式在交易平台上提出交易电量、电价需求,京津唐地区符合条件的电厂摘牌,经过国调统一安全校核,出清后形成交易结果。最终京津唐地区32家电厂参与此次交易,交易时间为2月12~28日。
请注意,虽然此次电力直接交易的购售电双方是“郊区非居民用户”和“京津唐地区符合条件的电厂”,但是代理用户进行交易的是“首都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不禁让人感到奇怪了,电力交易中心也可以代理用户吗?不是只能售电公司代理用户吗?电力交易中心作为交易组织方,还作为参加交易的电力需求方的代理方,这是啥市场交易?
事实上,去年10月17日,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发布的《2016年京津唐地区电力直接交易公告》,在购电方的确定上,就曾有这样相似的规定——购电方:天津、冀北准入电力用户;经政府同意,由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代理北京十个郊区非居民电力用户参与本次交易。
但彼时,虽然也未曾允许售电公司参与交易,但是代理主体还是“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电网企业作为传统的购售电主体,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此次却以“首都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的身份来代理用户,实在让人迷惑。
根据《关于推进电力市场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市场主体的范围,包括各类发电企业、供电企业(含地方电网、趸售县、高新产业园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等,下同)、售电企业和电力用户等。
并没有把电力交易中心放入交易主体或者交易代理主体范围内。
根据《关于电力交易机构组建和规范运行的实施意见》,对交易机构的职能定位进行了明确——交易机构不以营利为目的,在政府监管下为市场主体提供规范公开透明的电力交易服务。交易机构主要负责市场交易平台的建设、运营和管理;负责市场交易组织,提供结算依据和相关服务,汇总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自主签订的双边合同;负责市场主体注册和相应管理,披露和发布市场信息等。
也并没有把代理用户交易纳入电力交易中心的职能范围。
思来想去,“首都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代理郊区非居民用户以挂牌交易方式在交易平台上提出交易电量、电价需求”,实在是让人费解,费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