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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家用电冰箱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细则》《平板电视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细

时间:2015-11-11 16:55:00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

关于印发《家用电冰箱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细则》《平板电视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细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山东、河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大连市、青岛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经信委(工信委)、住房城乡建设厅(建委、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重点地区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环资[2014]298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十二五”绿色建筑和绿色生态城区发展规划的通知》(建科[2013]53号)等有关规定,充分回收利用低品位余热资源用于城镇供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煤炭消耗,改善空气质量,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研究制定了《余热暖民工程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附件:余热暖民工程实施方案

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5年10月29日

具体附件:

1、《余热暖民工程实施方案》

2、余热暖民工程实施方案编制指南

3、余热暖民工程有关定义和指标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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