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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州新利钢铁整体退出!天津采暖季钢铁产能限产50%

时间:2017-09-13 08:58:00  来源:我的钢铁

霸州新利钢铁整体退出!天津采暖季钢铁产能限产50%

▍霸州新利钢铁公司钢铁产能整体退出

近日,河北省钢铁煤炭火电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霸州市新利钢铁有限公司钢铁产能整体退出、设备封存情况进行了验收。验收组由省发改委、工信厅、人社厅、环保厅、冶金行业协会及廊坊市发改委、工信局、人社局、环保局人员组成。

按照廊坊市2017年钢铁产能退出计划,霸州新利钢铁公司2017年4月26日进行了全面停产,完成整体产能退出任务。目前,其钢铁产能转移交易方案已经省政府批准。

▍天津今年采暖季钢铁产能限产50%

根据天津市日前印发实施的《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今年采暖季天津将对钢铁、铸造、建材、焦化等重点行业实施错峰生产,钢铁产能限产50%,对涉及大宗原材料及产品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实施“一厂一策”错峰运输。

监测数据显示,进入供暖季后,天津市因燃煤等采暖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增加30%左右。天津市环保局大气处处长杨勇说,工业生产叠加冬季取暖的污染排放量远超过环境容量,这是导致采暖季大气污染严重的主要原因。在采暖季期间,为切实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必须强化工业减排弥补采暖增加的排放量,实施工业企业错峰生产是重要且有效的手段之一。

“实施错峰生产的行业都是产能相对过剩,且可间歇式生产的行业,利用季节性环境容量差异实施生产调控,市场产品供应不会出现明显的短缺现象。”杨勇告诉记者,工业企业冬季错峰生产还可有效减少交通运输的污染排放,据测算,生产1吨钢铁需要5吨的原辅料运输量。

同时,为最大程度减少对民众生产生活的影响,对于错峰生产行业中涉及居民取暖、协同处置城市垃圾或危险废物等保民生任务的企业,方案允许其根据承担任务量核定最大允许生产负荷。对于因民生需求确需生产的,企业可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可连续生产。

▍因环保、税务、安全问题,文丰钢铁、明芳钢铁等被通报、处罚

近日,河北省武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武安市地方税务局、武安市环境保护局等多个部门密集公示一批存在相关问题的企业。《中国冶金报》、中国钢铁新闻网小编发现,今年以来,武安市部分钢铁企业在武安市安全、税务、环保监督检查等执法活动中存在相关问题,并被责令限期改正,具体情况整理如下:

一、安全问题

河北文丰钢铁有限公司

存在如下问题:

1、粉尘爆炸区域未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识;

2、零米平台3个电器开关柜未设标识牌;

3、喷煤工段院内存放润滑油,未定制管理不符合规程要求;

4、视频监控线未穿管不符合规程要求;

5、二楼控制室墙上的孔封堵不严不符合规程要求;

6、控制室岗位员工未进行培训;

7、现场警报设备维护保养不到位;

8、葫芦吊未设明显起重限额标识。

合并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人民币壹拾万元的行政处罚。

做出处罚机关及日期:武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6月29日

武安市明芳钢铁有限公司

存在如下问题:

1、3#空压机传动部位未设防护,达不到安全要求;

2、制氧厂液氧储罐未设防冻伤安全警示标志;

3、2期空压机空气过滤器旁边CO报警仪无声光报警;

4、2期氧氮压机现场排风筒一侧未设防护网;

5、氮气调压间主管道压表损坏未及时更换和维护保养。

合并给予责令限期改正,处人民币贰拾万元的行政处罚。

做出处罚机关及日期:武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7月5日

武安市午汲轧钢厂

存在如下问题:

1、炉后配电柜电缆沟柜底板未封堵;

2、加热炉助燃机未设放散;

3、1#天车防脱钩装置损坏未及时维护保养。

合并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人民币玖万元的行政处罚。

做出处罚机关及日期:武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7月10日

二、税务问题

武安市裕华钢铁有限公司

存在如下问题:

1、逃避缴纳税款。

应缴罚款金额309924.12元

做出处罚机关及日期:武安市地方税务局,2017年3月30日

三、环保问题

武安市裕华钢铁有限公司

存在如下问题:

1、原脱硫设备及配套的聚光公司在线监控设备因腐蚀老化停用,正在调试新建的一台脱硫设施和配套安装青岛佳明2台在线监控设备,但该公司未向我局报告,就将原脱硫设备配套的聚光公司在线监控设备更换为青岛佳明2台在线监控设备。

行政处罚决定内容:1、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2、处以罚款三万元。做出处罚机关及日期:武安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4月24日

河北新武安钢铁集团东山冶金有限公司

存在如下问题:

1.喷煤原料场地部分煤未苫盖

2.热钢渣露天堆放,烟尘无组织排放。

3.热钢渣露天堆放,烟尘无组织排放。

4.喷煤输送皮带密闭不严。

5.烧结机配料车间无收尘除尘设施,造成粉尘外排。

行政处罚决定内容:1、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2、合并处以罚款十五万元。做出处罚机关及日期:武安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4月24日

河北普阳钢铁有限公司

存在如下问题:

1.由于烧结矿粉原料筛分未封闭,造成少量粉尘外排。

2.由于烧结上料口封闭不严,造成少量粉尘外排。

3.烧结原料矿粉露天堆放,未苫盖。

行政处罚决定内容:1、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2、合并处以罚款八万元。做出处罚机关及日期:武安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4月26日

河北新武安钢铁集团烘熔钢铁有限公司

存在如下问题:

1.烧结厂原料场地铁矿粉露天堆放,未苫盖。

2.2#620m3高炉钢渣露天堆放,未苫盖。

3.烧结厂混料机下料口未封闭,存在粉尘污染。

4.1260m3高炉焦炭输送系统除尘效果差

5.2#620m3高炉重力除尘部位未封闭,存在粉尘污染。

6.由于2#烧结机机头静电除尘效果差,致使烧结机机头烟气排放存在拖尾现象。

行政处罚决定内容:1、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2、合并处以罚款十八万元。做出处罚机关及日期:武安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4月27日

河北兴华钢铁有限公司

存在如下问题:

1.受料坑未安装集成罩和布袋除尘器。

2.原料堆(焦炭)、烧结原料(红矿粉)未苫盖到位。

行政处罚决定内容:1、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2、处以罚款七万元。做出处罚机关及日期:武安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4月27日

武安市明芳钢铁有限公司

存在如下问题:

1.东厂区原料场地,原料输送皮带密闭不严,有粉尘外排现象。

2.焦炭场地部分焦粒露天堆放,存在扬尘污染。

3.原料白灰储存罐顶部除尘设施密闭不严,存在粉尘污染。

行政处罚决定内容:1、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2、合并处以罚款六万元。做出处罚机关及日期:武安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5月3日

河北文丰钢铁有限公司

存在如下问题:

1.该公司西厂区由于转炉刚恢复生产,因炉温低,操作人员在兑铁水过程中,操作过快,铁水喷溅到地面,造成120T转炉有黄烟外排。

行政处罚决定内容:1、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2、处以罚款五万元。做出处罚机关及日期:武安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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