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推进节能降耗工作成效显著
今年以来,泉州市落实省政府下达的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多措并举、真抓实干,稳步推进节能降耗工作的开展,成效显著。数据显示,今年1到9月泉州市万元GDP能耗同比下降4.37%,预计2018年万元GDP能耗可以顺利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年度目标(3.427%)。另外,今年1到10月份泉州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比较2015年下降了4.9%。
政策频出,分解目标任务
今年1月,泉州市下发《泉州市“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提出到2020年全市万元GDP能耗要比2015年下降16%。同时,制定出台《2018年泉州市节能和循环经济工作计划》,分解下达目标任务并提出工作措施。同时,对各县(市、区)2017年度节能目标责任完成情况进行评价、考核。
为了落实能评制度,把好能耗关口,修订了《泉州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全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的程序,强化对新上项目事中、事后的监督管理,促进全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科学合理利用能源。另外,还出台了《泉州市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实施方案》和《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组织39家企业开展能源管理体系建设、90家企业开展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102家企业完成能源管理员的备案工作。
多措并举,推进工作落地
泉州市强化节能执法、推进依法用能,制定并实施年度节能监察方案,组织对全市99家(次)重点用能企业开展节能监察。通过监察,同时,推动用能权交易,创新有偿使用。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督促全市6家火力发电企业、9家水泥(粉磨站)企业、2家石化企业和1家钢铁企业做好用能权交易的基础工作,有序推进用能权交易试点工作。
深入开展绿色制造、工业节水工作,推进德化陶瓷、泉港石化、南安海西“城市矿产”基地等国家级循环经济园区、“城市矿产基地”建设,涉及到钢铁、造纸、石油炼制行业的15家企业年底前将完成节水型企业创建工作。定为“循环化改造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优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