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节能环保 >

《宁夏售电公司准入与退出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印发!

时间:2017-07-12 15:54:00  来源:宁夏经信委

《宁夏售电公司准入与退出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印发!

宁夏自治区经信委日前发布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售电公司准入与退出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细则明确了售电公司享有的权利:


(一)可以采取多种方式通过电力市场购售电,可以自主双边交易,也可以通过交易机构集中交易。参与双边交易的售电公司应捋交易协议报交易机构备案并接受安全校核。根据电力体制改革进度安排,按照国家和我区电力交易有关规定,适时组织售电公司跨省跨区购电。


(二)同一配电区域内可以有多个售电公司,同一售电公司可在区内多个配电区域内售电。


(三)可向用户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合同能源管理、综合节能、合理用能咨询和用电设备运行维护等增值服务,并收取相应费用。


拥有配电网经营权的售电公司拥有并承担售电公司全部的权利与义务,承担配电区域内电费收取和结算义务。同一配电区域内只能有一家公司拥有该配电网经营权。不得跨配电区域从事配电业务。


详情如下:



标签:///

版权说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钢管产业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钢管产业网。媒体转载、摘编本网所刊 作品时,需经书面授权。转载时需注明来源于《中国钢管产业网》及作者姓名。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钢管产业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 赞同其观点,不构成投资建议。
【3】 如果您对新闻发表评论,请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并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 责任。
【4】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

Copyright © 中国钢管产业网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