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启动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
为强化排污者的治污主体责任,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日前,中山市环境保护局印发了《中山市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实施方案》,并正式启动实施。方案要求到2017年底,钢铁、火电、水泥、造纸、污水处理厂、垃圾焚烧厂等8个行业达标计划实施取得明显成效,基本形成环境守法良好氛围。
中山市将率先对火电、造纸行业企业核发排污许可证;2017年完成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重点行业及产能过剩行业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2020年全市基本完成排污许可证核发。对企业存在超标或者超总量排放污染物的,责令其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情节严重的,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方案明确了达标排放时间表。要求到2017年底,钢铁、火电、水泥、石化、造纸、印染、污水处理厂、垃圾焚烧厂等8个行业达标计划实施取得明显成效,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和环境监管机制进一步完善,环境守法良好氛围基本形成;到2020年底,各类工业污染源持续保持全面达标排放,环境治理体系更加健全,环境守法成为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