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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机构节能减排:适合本国国情最重要

时间:2017-04-27 17:00:00  来源:中国节能服务

公共机构节能减排:适合本国国情最重要

节约能源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公共机构是指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和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一样,在我国,公共机构体量大、节能潜力大、示范性强,是节能减排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主体,其具有重要的示范作用。


在刚刚颁布的《“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下简称《工作方案》)中,明确提出要“积极推进政府购买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推进公共机构以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改造,探索用能托管模式。其确定,2020年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和人均能耗分别比2015年降低10%和11%。


与大量分散的居民和企业相比,公共机构具有便于集中管理、执行力强的优势,在保证社会节能减排目标顺利完成方面作用重大。所以推进和加强公共机构节能,也是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题中之意。


国家政策和技术水平的强力支持


近几年来,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对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十分重视。2007年10月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首次将公共机构节能以立法形式明确。2008年《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出台,27个省(区、市)出台了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初步构建起管理有办法、执行有标准、实施有规划的政策法规体系。


2016年,由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与国家发改委制定印发的《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三五”规划》出台,提出了“六大绿色行动”和“六大节能工程”,为“十三五”期间公共机构的节能绘出了“路线图”。


其次,技术支撑和市场化服务体系逐步建立,计量统计逐步规范。比如2013年发布了《公共机构节能节水技术产品参考目录》,规范了中央级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的实施流程。出台了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计量器具配备与管理的国家标准,制定并两次修订《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制度》,提升了数据采集和处理能力。


最后,公共机构这一特殊的消费群体,历来是新产品和新技术的倡导者。如《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等政策的出台,就是要把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列入了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的范围,这不仅能对市场产生重要的推动和促进作用,形成相当规模的投资,还可以繁荣节能产品市场、提高优质高效节能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带动节能环保产业发展。


合同能源管理方式的广泛参与


我国的公共机构节能现状具有自己的特点。一方面,我国公共机构数量庞大,公共机构能源消费在全国终端能源消费总量中所占比例较大,具有较大的节能空间。另一方面,我国公共机构的能耗主要集中在楼宇等公共建筑的水耗、电耗和公务车的油耗,目前由于缺乏专业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手段,应用新技术和可再生能源技术较为落后,导致能源有效利用率较低。据统计,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单位面积用电量是欧洲和日本同类建筑的1.5~2.0倍。


合同能源管理(EPC)是一种基于市场运作的节能服务方式,从2008年8月国务院颁布的《公共机构节能条例》中首次提出,公共机构可以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开始,这种商业化的方式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中,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节能法》首次以立法的方式提出“国家运用财税、价格等政策,支持推广电力需求侧管理、合同能源管理、节能自愿协议等节能办法”。之后,国家相继出台政策措施,在税收、金融等方面给予开展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节能服务公司提供支持,并且出台办法对节能服务公司开展符合要求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施财政奖励。各地方也纷纷出台鼓励政策。


2010年4月5日,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意见》明确规定了各级政府机构和事业单位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的相关会计处理方式。2016年,国管局和国家发改委联合编制的《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三五”规划》中提出,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运用市场机制,推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推广应用合同能源管理,为公共机构节能提供有力政策支持和保障。


在此次《工作方案》中还强调,要实施公共机构节能试点示范,创建3000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遴选200家能效领跑者;公共机构率先淘汰老旧车,率先采购使用节能和新能源汽车;公共机构率先淘汰采暖锅炉、茶浴炉、食堂大灶等燃煤设施,实施以电代煤、以气代煤,率先使用太阳能、地热能、空气能等清洁能源提供供电、供热/制冷服务;推动公共机构建立能耗基准和公开能源资源消费信息。从这些信息中可以看出,目前,政府已把支持合同能源管理纳入公共机构节能政策的组成部分,正逐步建立起符合国情、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节能管理体系和新的运行机制。


国外政府经验的有效借鉴


世界各国经验证明,政府机构采取合同能源管理能够产生巨大的节能效应。


美国是合同能源管理的发源地,是节能服务产业最发达的国家。美国政府利用强制性的节能政策推动公用设施和事业单位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法进行节能改造,同时通过丰富的资金支持帮助事业单位降低融资成本。其节能服务领域主要集中在联邦政府、大学院校、中小学校以及医院。在美国50个州中, 有46个州通过了对合同能源管理的立法, 要求州内的政府建筑必须利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进行节能改造。随着合同能源管理监测手段的完善和资本市场认可度不断提高,做好了准备的企业能充分受益于行业的高景气度做大做强。


日本政府政府机构不但制订有关促进节约的法律制度,还制订节约计划措施,推动全社会的节约。经济产业省每年380亿日元(约3亿美元)的预算,用于补贴家庭和楼房普及能源管理系统、节能服务公司以及采用高效热水器等。此外通过财政预算支持节能技术开发,对“国家的节能技术开发项目”进行政府全额拨款,对“企事业单位的节能技术开发项目”,国家给予补贴。


德国政府一直非常重视能源节约和能源效率的提高,并制定了较完备的法律。他们除了在税收上进行优惠之外,还充分利用市场化机制,有效推动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实施、专业节能中介机构的设立、建筑能耗证书制度、节能产品标识、能源管理师培训和各类对公众开放宣传展示等。


在公共机构节能方面,我国已经有了很多实践的经验,也取得了相对丰硕的成果。在今后的工作中,除了一如既往的重视和加强,还需要在方式方法上加以提高和应用,比如要加快建立和完善公共机构节能减排指标体系、监测体系;更广泛的实施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工程推广节能新产品、新技术;开展公共机构能源管理师培训等等,公共机构的节能道路总体而言是一个反复探索、不断试错的过程,只有通过国家与节能服务公司紧密的合作和共同努力,才能摸索出一条,适合本国国情的公共机构节能发展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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