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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取消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财政奖励资金审批

时间:2015-05-16 11:11:00  来源:中国节能产业网

国务院取消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财政奖励资金审批

日前国务院下发〔2015〕27号文件《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要求在前期大幅减少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基础上,再取消49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将84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事项。今后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审批类别。

其中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包括依据《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0〕249号)文件,由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共同审批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财政奖励资金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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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论证,国务院决定,在前期大幅减少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基础上,再取消49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将84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事项。今后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审批类别。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取消事项的落实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止出现管理真空,且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审批。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的事项,不得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实施审批;审批部门要严格规范审批行为,明确政府内部审批的权限、范围、条件、程序、时限等,严格限制自由裁量权,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要进一步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附件:1.国务院决定取消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目录

2.国务院决定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的事项目录

国务院

2015年5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国务院决定取消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目录

(共49个大项以及其他8项中的17个子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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